市建管〔2021〕2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在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开展2021年度“最美造价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浙建站办〔2021〕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具体申报及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全市工程造价行业的从业人员和集体(一般指从事造价工作的团队、班组)。
二、申报资料及要求
1、2021年度“最美造价人”推荐表/“最美造价人(集体)”推荐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稿。
2、申报个人准备1张标准照,1张工作照;集体准备1张集体照(有单位背景或工作场景),不小于2MB。
3、申报单位及个人请于6月30日前将书面资料及电子稿报送至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邮箱:2581217109@qq.com)。
三、选树程序
1、条件审核。申报资料上报后,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初步审查,形成“最美造价人”初审入围名单。
2、集体审议。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会同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对最美造价人候选名单进行评审及审议,确定5名宁波市“最美造价人”名单。结合历年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浙江省“最美造价人”推荐名单,并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3、公示。将确定的宁波市“最美造价人”名单在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4、通报表彰。根据公示情况,公布2021年度宁波市最美造价人名单,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1、希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参与本次活动。上报资料要体现突出事迹,要有具体案例,证明材料要能充分说明情况。
2、最美造价人(集体)选树活动对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希望通过本次活动倡导造价行业价值主流,激发造价从业人员的内动力,凝聚行业正能量,提升行业新形象。
联系人:胡宁 电话:89385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