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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动力中心热水锅炉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4/2/23 11:55:55

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动力中心热水锅炉维保项目(编号:正吉建代字【2024004)招标人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该项目的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动力中心热水锅炉维保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和范围: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动力中心热水锅炉维保项目。

具体包括:1、机械部分为锅炉本体(含燃烧器及附属设备、冷凝器、板交、烟道等,下同)及锅炉本体各连接部位的阀门(含过滤器);2、控制部分为控制柜控制电源进入端起的所有控制设备(含控制柜、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3、其他锅炉配套附属设备(如离子交换器等)。

拟维保锅炉基本情况为:1、T2动力中心常压热水锅炉:WNSL2.8-1.0/95/70-YQ(L);生产厂家:江苏四方;燃烧器品牌与型号:奥林,GP-350M  WD33;数量:3台。2、T1动力中心超低氮真空热水锅炉YHZRQ-240N-L;生产厂家:浙江力聚;燃烧器:厂家配套;数量:2台

2)招标预算(最高限价):五台热水锅炉维保费用(维修保养费用包含干燥剂、保温材料、各类垫片等易耗品费用,不包含锅炉的其他配件费用)约为 3 万元/台•年,三年合计共 36 万元(含税)(其中 T1 动力中心 2 台锅炉维保服务期约为 1.5 年,T2 动力中心 3台锅炉维保服务期约为 3 年)

3)服务期限:三年(其中 2 台 T1 真空锅炉目前尚在质保期内,其开始维保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0 日,服务期约为 1.5 年);

4)服务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02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关规定,被国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浙江省机场集团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其他:本项目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226日至20243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 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黎晖、李辉;联系电话:0574-87730234、0574-87914884;提示:投标人付款后请及时以邮件形式将汇款底单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1661324371@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邮箱及开票信息,如未按照此要求操作,投标人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寄另加邮费 / 元人民币。

4)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4319930分。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栎社机场内行政办公区3号楼201会议室(宁波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北侧)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出席开标会议本项目将通过网络直播形式开标。

3)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快递方式递交。投标人应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建议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20243181600分前邮寄至: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招标代理部);收件人:李辉;联系电话:15267843677;如未能在此时间送达,请提前告知招标代理其他应急送达方式,否则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官网(https://www.nbairport.com/);

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zjzj.com/)。

7.其他事项

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海曙区栎社机场内    

联系人:老师        电话:1325096089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黎晖、李辉、张楠、杨立平、傅金亚傅圆圆

电话:0574-87730234、0574-87914884   传真:0574-87736255

电子邮件:3533386879@qq.com      

招标监督电话:0574-89005858

9.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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