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2018NBHSGC051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姚丰村旧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望春街道,西至薛家北路,北至蓝天西路,东、南至规划道路。
规 模:建筑面积约159023.33平方米, 地上110162.33平方米,地下室48861平方米。
总投资:约108602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约5730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各专业工程类别。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及其它附属工程等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施工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后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监理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请于2018年9月10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该费用须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保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3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4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5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5.2提交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形式,通过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收 款 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账 号:3114710037191382219
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260920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保函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注:1、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
2、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保险保单复印件(适用于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或银行保函复印件(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加盖法人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ggzy.haishu.gov.cn 办事指南项目)。
5.3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 )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2日14时00分00秒;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http://www.haishu.gov.cn/gov/)、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科创大厦5楼
联 系 人:高艳圆
电 话:0574-87117806
招标代理: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25层
联 系 人:傅金亚、张楠
电 话:0574-87736286
传 真:0574-8773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