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曙区鄞江镇志明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
项目规模:治理边坡总长约240m(坡脚)。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约86.6万元
工程造价:755670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安排资金
招标范围:挡墙、排水沟、防护网、绿化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2018年2月、3月、4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3.2.2拟派项目经理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甬党办〔2011〕21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专职安全员1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预算书(含审核说明)、图纸、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7月版)】。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递交。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鄞江支行
银行账号:81220101302108686
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7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74-8803203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7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鄞江公共资源交易站三楼,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鄞江路2号(鄞江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http://www.haishu.gov.cn/gov/)、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74-88032262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楼
联系人:劳巧贞、张楠
电话:0574-87736286
传真:0574-8773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