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围墙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4]7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与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
规 模:围墙总长度为1890米,其中围墙一1233米,围墙二657米
招标控制价:1259957元
计划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完成
招标范围: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围墙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或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提交人民检察院查询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 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①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71473165072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楼
联系人:劳巧贞、张楠
电话: 0574-87736286
传真: 0574-8773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