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QA18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源大道(滨海一路-滨海二路)污水主干管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批文号为甬新经投[2017]220号,招标人为慈溪杭州湾滨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
项目规模:总管长2.3km,管径DN1000及DN800;总投资额约2606.48万元。
招标控制价:23018193元
计划工期:2018年12月31日前竣工。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顶管、沉井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投标人已列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2016-2017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新区大型项目)施工总承包公选入围名录,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截止开标之日未满60周岁)【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注: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份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2.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市政类施工员1名,市政类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1名【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 3 月 8 日(含)前,使用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zwggzy.com/nbwcms/),交纳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300元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交纳,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不能参加投标。
4.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办理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启动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整。
形式①: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3月20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18025)。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形式②: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投保,办理截止时间须在2018年3月20日(含)前。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及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23日09:30时。
6.2书面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30室);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站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wggzy.com/)。
6.3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电子密钥(CA 锁,并开通电子投标权限)及IC卡”,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6.4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区间法。
7.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宁波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如宁波杭州湾新区发文对宁波市系统信用等级调整时,以调整文件为准),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4投标人及相关人员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5 2015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库中的有关记录。
7.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7.7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单位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7.8投标人须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要求办理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其相关信息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纳入统筹管理企业)或杭州湾新区(未纳入统筹管理企业)审核通过。
7.9本项目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履约考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考评。
7.10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杭州湾滨海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楼 |
联系人:王 工 | 联系人:童兴喜、劳巧贞 |
电话:0574-58965353 | 电话:0574-87730234、13605749731 |
传真: / | 传真:0574-87730234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908
财务:张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91854